
智通财经APP讯,中源协和(600645.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WANG HONGQI(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于2025年7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向上海延藜承租房地产,用于设立华东总部,统筹资源配置。公司关于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不严谨、依据不足,承租的合理性、必要性不足,上述承租上海延藜房地产关联交易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WANG HONGQI(王洪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天津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