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网讯:9月15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49)三名前董事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三名前董事分别为前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牟雷、前非执行董事师立志及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虹。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上述各董事均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根据《上市规则》第3.09C及3.20条,每名董事有责任在上市科及上市委员会进行的任何调查中给予合作、及时及坦白地答复问题,并在不再出任董事的日期起计三年内向联交所提供最新联络资料。
上市科为调查上述董事是否已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职责及责任,向其逐一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三名董事均未有回覆上市科的查询。
上市委员会裁定,上述董事未有配合上市科的调查,违反了《上市规则》;且未有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责任,属严重失职。
上市委员会提醒董事,在发行人不再于联交所上市或董事不再担任上市发行人的董事后,他们仍有责任按联交所的合理要求提供资料。
联交所确认,上述制裁仅适用于上述三名董事,不适用于该公司或该公司任何其他过往或现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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