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增补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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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6一072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暨增补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情况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马景波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马景波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马景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马景波先生在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景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马景波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景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增补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鉴于马景波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七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联席会议,选举王其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职工代表董事,与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二届董事会,王其仁先生接任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其仁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王其仁先生简历

  王其仁先生,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历任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潍柴(扬州)特种车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山东重工集团财务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运营管控等工作经验。

  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士振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3人,代表股份832,801,8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6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602,254,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4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0人,代表股份230,546,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共340人,代表股份230,571,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236%。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项瑾、张智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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