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销售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9月17日起对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部分条款,同时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修改法律文件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现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不变)。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6426,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9019。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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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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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具体收取/返还方式如下:
1)直销机构
对于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
2)其他销售机构
对于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限未超过一年(即365天,下同)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投资人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将在投资人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人。
(4)管理费、托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基金份额相同。
3、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C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A类和C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C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销售费率调整情况
1、A类基金份额调整后的申购费设置
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不支付申购费用,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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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类基金份额调整后的赎回费设置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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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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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续持有期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三、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
根据上述方案,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四、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调整销售费率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2026年9月17日起,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调整销售费率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五、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类基金份额如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请见届时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调整销售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6日
附件一:《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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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国泰信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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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瑞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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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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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办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及临时停牌公告
近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纳指ETF国泰,交易代码:513100,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将于2026年9月16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若本基金后续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实际申赎状态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