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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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1,834,132股,占公司总股本463,848,840股的52.136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6,82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59%;其中公司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所有表决事项,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4,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12,0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5%。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后附《潍柴重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调整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接受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潍柴动力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发电机组、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宋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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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本次会议如有议案得票比例之和不等于100%,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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