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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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暂合计30,00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0491民初427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因《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部分室内精装修及整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被告珠海横琴华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秀路2号深华科技园厂房1栋401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被告:珠海横琴华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043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杨峰

  (二)诉讼事由

  2020年7月1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部分室内精装修及整改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华策国际大厦东塔第22至27层、第7至9层东西塔连廊、负2层员工食堂、负1层档案室的精装修工程,以及负2层至第4层商业部分的施工内容。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自行投入资金、材料及人力,完成了东塔第22至27层、负2层员工食堂及负1层档案室的装饰装修施工。此后,因被告资金困难,项目整体停工,但上述已完工程已实际交付被告,并由被告部分投入使用。经双方初步核对确认,上述已完工程的结算总价为3,000余万元,扣除被告已支付的150,000元,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3,000余万元。虽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至今未予清偿。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0,0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0,000,000元为基数,自本案起诉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工程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2.依法确认原告在上述款项范围内,对其施工的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0),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6.1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案件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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