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城琼海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第二轮公开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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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博鳌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暨海南琼海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乐城琼海大健康产业基金管理机构第二轮公开遴选的公告

为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独特政策优势与产业基础,落实“配合引入产业基金”的工作要求,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国有资产条例》,海南博鳌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城控股”)拟联合海南琼海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国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乐城琼海大健康产业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意向合作基金管理机构。旨在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国资引导基金,发挥乐城控股作为省级产业资本运作平台的功能定位,力争打通乐城先行区“研用”端与琼海市产业园区“生产”端联动通道,撬动社会资本赋能产业升级。

一、遴选原则与基金概况

(一)遴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衡量审查,确保同等条件下各申报机构机会平等。

2.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人遴选工作。

3.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遴选渠道,选择与基金投向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基金概况

乐城琼海大健康产业基金将立足乐城先行区政策高地,锚定生物医药与“AI+医疗”硬科技赛道,深耕创新药械、高端医疗服务及核心技术领域。通过市场化、专业化高效运作,重点扶持落地确定性高、就业吸纳力强、产业集聚度深的中小规模实体项目,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基金要素

1.基金名称:乐城琼海大健康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以最终工商登记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结果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3.基金规模:不高于3亿元人民币(含)。

4.出资架构:乐城控股及琼海国投或其关联方合计出资20%,其余为社会资本出资。社会资本主要由普通合伙人负责募集,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方对基金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规模的1%;在监管允许范围内,可设置双普通合伙人。

5.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含投资期和退出期。

6.运作方式:直接投资。即基金直接对项目进行股权等投资。

7.投资方向:重点围绕博鳌乐城先行区医疗健康产业和琼海市支柱产业,包括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健康管理、医疗服务等领域。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遴选面向国内依法设立的专业投资机构,采用比选方式择优选聘。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准入条件,任何一项不符合,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一)基本准入条件

1.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2.资质合规。已在中基协完成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且登记状态正常,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失联机构名单。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风控体系与固定经营场所。

3.管理规模。累计管理股权类基金实缴规模≥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其中与本基金投向有关的≥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团队经验。至少配备3名具备5年及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至少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退出案例(含IPO、并购、股权转让等)。

5.合规记录。最近3年,申请人及其高管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被证监会或中基协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惩戒措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出资要求。承诺对拟设基金认缴出资比例≥1%。

7.产业资源。在医疗健康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储备(须提供至少5个拟投项目储备清单),具备相适应的落地服务能力。

8.关联关系。与乐城控股、琼海国投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不当关联交易安排。

(二)优先考虑如下机构

1.已储备多个与拟设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

2.在琼海市(含乐城)落地符合基金投向的投资标的或设立分支机构或在琼海市(含乐城)配备常驻团队;

3.已建立管理团队跟投、超额收益分配等激励约束机制;

4.已落实不低于本基金拟定规模50%的意向资金。

(三)综合评分部分

综合评分部分,按申请人综合能力或资源配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1.募资能力。申请人能提供清晰的社会资本募集方案(含申请人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直接出资),明确募资渠道、意向投资者、募资进度计划、资金到位实现,确保社会资本出资到位。

2.项目储备。已储备符合基金投向要求的投资标的,供基金选择投资。要求储备项目产权清晰、无股权纠纷、无大额质押、无反收购限制性条款,预计基金基协备案之日起30日内可启动正式尽调与商务条款谈判。

3.基金运作经验。申请人具备市场化基金、产业基金、政府投资基金等方面的设立与运作管理经验,提供完整基金设立备案、募资落地、投资运作、投后管理、退出清算全流程案例,明确基金规模、存续期、投资方向、管理规模、退出收益等核心信息,按经验丰富度、案例数量、与本次基金匹配度评分。

4.风控方案。申请人熟悉海南自贸港产业政策、海南博鳌乐城及琼海市发展规划与产业结构,形成国有资本参与产业基金的初步风控方案。

5.基金管理费。申请人按照海南省相关办法规定的基金管理费率范围提供报价方案,并提供基金投资期、退出期年度运营成本测算表作为报价佐证材料,报价合理性将作为评分依据。未能提供年度运营成本测算表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遴选程序

(一)征集公告公示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公示期5天。

(二)资格初审

由乐城控股和琼海国投对申报文件的完备性和参选机构是否符合资格准入条件联合进行审查,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不符合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三)综合评分

由乐城控股和琼海国投组织专项评审委员会,成员5名或7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所提交申报文件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审,综合评分第一名的申请人作为候选人。申请人须进行现场(或视频)答辩,答辩时长不超过60分钟。

(四)尽职调查

由乐城控股和琼海国投联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候选人开展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通过的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中选通知

公示无异议的,由乐城控股和琼海国投联合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盖章),中选有效期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90日内。中选有效期内,中选人应尽快完成投资标的筛选,经乐城控股和琼海国投对投资标的达成初步投资意向后,启动《合伙协议》等文件签署与基金工商设立程序。尽职调查环节未通过、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或中选人未能在中选有效期内就投资标的未能三方达成初步意向的,有权取消该参选机构中选人资格,按遴选评审得分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六)流标处理

若首次公开征集申请人数量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开展第二次公开征集。若第二次公开征集申请人数量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则与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启动竞争性磋商和尽职调查程序。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的,不影响项目推进。

四、申报文件递交

请有意向的参选机构于北京时间2026年9月21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文件(1正1副,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至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9号三楼会议室并参加本次遴选。时间或地点临时有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如参选机构现场递交申报文件并进行答辩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并视频答辩。逾期递交的(邮寄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报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62917976

邮寄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9号(三楼)

六、其他说明

1.参选机构对申报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弄虚作假将取消参选资格。

2.本次遴选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应作为双普通合伙人参与基金设立,相关业绩可合并计算。

3.基金核心要素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及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征集文件

来源:海南琼海国有资产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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