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严禁借旅游项目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和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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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河南省

顶端新闻记者 聂辉 北京报道

9月15日下午,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优化自然资源配置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关情况。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对旅游发展需要,远离城镇零星布局的加油站、服务区、驿站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独立城镇建设用地。

日前,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配置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对于旅游管理用房、生态旅游厕所、架空步道、栈道等小型零星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主要提供泊位、水电、排污等服务且不硬化地面的简易型房车营地,不改变原地类性质的郊野型公园、旅游景区以及其他具有游憩休闲、科普教育的自然景观功能用地。《意见》提出,可按原地类管理,并纳入“一张图”加强实施监督。

此外,《意见》还鼓励利用存量空间发展旅游产业、创新自然资源供给机制,激活存量文旅资源内生动力。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低效旅游用地认定标准,深入评估低效旅游用地情况,针对问题短板明确空间优化方向,推动商旅文体健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

顶端新闻记者在通气会上了解到,在符合规划、管控、安全等要求下,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文化和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

《意见》强调以刚性监管守住发展底线,促进文旅产业健康发展。强调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土地用途,严禁借旅游项目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和规划用途,用于建别墅、私家庄园、房地产、高尔夫球场、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景观类仿古建筑等。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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