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杨卫华在回答新黄河记者提问时表示,山东将重点采取五项措施,持续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深化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创新,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持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体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机制,探索劳动关系改革创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引导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完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
二是优化工资收入分配体系。推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工资水平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薪酬信息服务。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加大科技人才、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引导工资分配向一线岗位倾斜。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
三是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管人员必须管欠薪”。探索创新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方式,推广设立农民工“安薪之家”,深化“安薪项目”和劳资专管员职业化建设。探索扩大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监管范围,坚持重点领域、重要节点超常规治理,有力震慑和惩治欠薪行为。
四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用好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立案调查,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维护。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创新日常监管,推动“一案多查”和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行业管理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
五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治理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探索预防调解市场化服务供给,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加大仲裁办案指导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裁审执衔接,常态化发布裁审典型案例。实施“慧裁·齐鲁”行动计划,实现信息互通、活动联动、服务协同。强化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研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标准,提升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记者:郭梦桐 编辑:曹梦佳 校对:刘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