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储能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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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华创(多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公司)增资,并由多伦公司建设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 投资金额:多伦公司为公司与内蒙古智创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创公司)按股比85%、15%出资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万元。该项目公司出资16,974.33万元,智创公司同比例增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充放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多伦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设备选型和工程设计;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率。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国家新能源及储能发展相关政策,结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拓展公司储能业务、持续优化公司能源结构,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多伦公司增资,并由多伦公司建设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本项目已经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年第二批独立新型储能建设项目清单。

  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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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多伦公司增资前,公司连续12个月内已发生但未达到董事会审议额度的对外投资行为有项目前期费用8548万元,连续12个月内已发生达到董事会审议额度的对外投资行为有10,217.57万元,上述合计18,765.57万元;本次交易发生后合并累计达35,739.9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1.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蔡木山乡光明村。

  2. 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00MW/800MWh磷酸铁锂电池构网型储能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变电站,储能系统以1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变电站后,以1回220kV线路送至滦河220kV变电站。储能站内包括生活区、生产区及储能区,总建筑面积约1256.81平方米。

  3. 项目投资规模:动态投资66,566万元,静态投资66,236万元。该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30%即19,969.8万元。

  4. 项目出资情况:多伦公司为公司与智创公司按股比85%、15%出资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0万元。该项目公司出资16,974.33万元,智创公司同比例增资。

  (二)投资标的

  1.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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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资标的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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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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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共同增资方一一智创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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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智创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尽早投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增资及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充放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多伦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设备选型和工程设计;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率。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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