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2号院国家金融信息大厦公司16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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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张芮宁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8人,董事储学军、叶芝、王朴,独立董事黄澄清、俞明轩、滕泰、陈雪奇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列席,均已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请假文件。
2、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庆兵列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詹勇、侯大伟、陈宇、任劼、肖阳、刘洪、朱永磊、胡栋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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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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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丘汝、彭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