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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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43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3)。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202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决定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增开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目前,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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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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