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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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李玉良先生、汪斌先生、凌剑芳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273,383股、62,718股、35,130股、782,155股和782,155股。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6年6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0股,共计转增31,286,21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56,431,080股调整为187,717,296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除王卫国先生减持20,000股外,其余股东均未减持。据此,其余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拟减持股份数量按本次权益分派结果直接相应调整;王卫国先生的持股数量和剩余拟减持数量,在扣除已减持的20,000股后,按本次权益分派结果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卫国先生减持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缪培凯先生、李玉良先生未减持;汪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938,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凌剑芳女士减持公司股份938,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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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表“持股数量”为减持计划披露日各股东的持股数;“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56,431,080股)为基准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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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汪斌先生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12,000股,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份1,247,474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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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表“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87,717,296股)为基准计算。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缪培凯先生、李玉良先生未实施减持操作。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