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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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8,214.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6%。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现将仲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

  2021年,被申请人中标赣江新区金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发包的“中国(南

  昌)中医药科创城会议服务中心 3#楼五星级酒店精装修、机电及园区配套工程”。2022 年 2 月 18 日,申请人中标被申请人分包的上述工程“1-4、17-21 层精装修施工图设计图示二期部分及现场施工措施范围内全部内容”。2022 年 3 月 4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承包范围为3#楼1-4、17-21 层精装修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暂定价款(含税)为74,996,107.55 元。期间,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补充合同(一)》,增加合同价税合计(暂定)14,998,345.03 元。上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分别按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2024 年12月30日,案涉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因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2026年8月,申请人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申请人仲裁请求: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80,285,002.82 元;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 1,558,867.14 元 (利息以工程款 80,285,002.82 元为基数,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6 年 8 月 2 日为 1,558,867.14 元);

  3、请求依法裁决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欠付工程范围内,对其施工的案涉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会议服务中心 3#楼 1-4、17-21 层精装修工程的拍卖或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00,000 元及保全担保费;

  5、请求依法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以上仲裁金额合计 82,143,869.96 元)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参加仲裁,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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