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运波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9月9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39,457,1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700,250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010,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权利,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07,746,928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48人,代表股份413,157,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97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3人,代表股份66,572,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9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股份375,211,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7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40人,代表股份37,9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55%。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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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1.00、2.00、3.0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346,584,852股,不计入相关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提案1.00、2.00、3.00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崔小峰、吴雨臻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