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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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解治刚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边瑞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世香港”)、持股5%以上的股东解治刚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边瑞群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4,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38%)、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25%)、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55%)。

  公司于近日收到亚世香港、解治刚先生、边瑞群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即2026年6月17日~2026年9月16日,窗口期不得减持),解治刚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情况亦未发生变动。

  亚世香港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350,000股,边瑞群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公司股份1,788,600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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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世香港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亚世香港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21.79元/股。

  边瑞群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边瑞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18.75元/股至21.88元/股,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价格区间为19.42元/股至19.45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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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亚世香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世香港就上述36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无减持,且未发生延长锁定期的事项,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世香港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世香港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5、解治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治刚先生就上述12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治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治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6、边瑞群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就上述12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上述承诺尚在正常履行中,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100%。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亚世香港、解治刚先生、边瑞群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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