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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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类份额场内简称:全球新能源车LO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9月21日起,调整天弘全球新能源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下同)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机构的单笔金额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在直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不含2000元)。如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单日累计申购C类基金份额金额超过2000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自2026年09月21日起,调整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代销渠道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A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在直销机构、所有份额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在代销渠道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如A类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所有基金份额投资者在代销渠道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000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