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正式实施。上海证监局9月17日已下发通知,明确不得与网络大V合作营销、平台费用不得与开户量挂钩、金融机构须加强自营App建设等要求。对银行而言,过去依赖第三方平台导流、靠开户量冲规模的线上获客模式,将面临根本性调整。
上海证监局9月17日下发的通知,把新规的核心要求落到了操作层面。
最直接的一条是:不得与网络大V等合作开展金融产品营销。这意味着银行过去通过财经博主、流量达人引流开户的做法,被明确叫停。
第二条更具杀伤力:平台费用不得与开户量等业务指标挂钩。这直接切断了“开户即返佣”的灰色激励链条。银行通过第三方平台获客,不能再按开户数量付费,代销业务的收入模型需要重新设计。
第三条是方向性指引:加强自营App建设。监管的意图很明确——流量可以借,但客户关系和合规责任不能外包给第三方。
被叫停的“套路”与真实的消费者痛点
新规出台的背景,是过去几年线上金融营销积累的诸多乱象。
最常见的场景是弹窗诱导。各类App依托高频使用场景,反复推送“提额”“免息”等话术,风险提示往往被弱化到几乎看不见。有用户反映,在某电商App结账时,支付方式被默认勾选了平台旗下的消费分期产品,取消入口藏在三级页面里,很难找到。
更极端的案例是虚假关闭按钮。部分借贷产品弹窗的关闭按钮设计得极小,甚至做成装饰性图标,用户误触后直接跳转至借贷申请页面。
这些设计的共同特征,是利用消费者的操作惯性,把“不需要”变成“被开通”。新规要刹住的,正是这类侵害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的行为。
银行的现实动作:两条路同时走
对银行来说,9月30日之前最紧迫的任务有两项。
第一,清理不合规的第三方合作。代销合作和第三方转接渠道需要逐一排查,把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合作方清出去。这不仅是合规要求,也关系到后续的处罚风险。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9月10日已发布倡议,要求会员机构对照新规自查自纠,监管给了明确的窗口期,但窗口不会一直开着。
第二,把自营App做厚。上海证监局特意点出“加强自营App建设”,指向性很强。银行需要把获客和服务的阵地迁回自有渠道,把手机银行从“交易工具”升级为“经营入口”。
这两件事的紧迫性,对中小银行尤为突出。大行有庞大的网点和自有流量基础,招商银行App月活长期过亿,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手机银行月活也在亿级水平。相比之下,多数城商行、农商行的手机银行月活仅在百万级别,过去更依赖互联网平台导流。新规实施后,这根拐杖被抽掉,中小银行需要补上“自营阵地”这门课。
代销业务收入模型面临调整
费用不得与开户量挂钩,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冲击不可低估。
基金代销手续费是多家银行中间业务的重要来源。过去,部分银行通过与平台合作,按开户数量获取返佣,形成“冲量返佣”的激励模式。新规实施后,这种模式被明确禁止。
银行需要把代销收入模型从“冲量返佣”切换为“保有规模收费”。这意味着财富管理条线的考核逻辑也要调整——从“拉新”转向“留存”,从“开户数”转向“客户资产规模”。
这对银行的客户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靠一波波开户冲量的时代结束了,接下来拼的是谁能把客户留住、把资产做大。
大行与中小行的分化可能加剧
新规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并不对称。
大行有自有流量和科技投入,能够把自营App做成合规样板,过渡相对平稳。中小银行如果继续依赖第三方平台买流量,获客成本会先涨一波。一轮监管调整,往往伴随着一轮市场集中度的重塑。
从更长的时间线看,这次新规与前几年的互联网贷款新规、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一脉相承。监管在逐步把“线上金融”纳入更细密的制度框架。银行如果还把每次新规当作“临时运动”来应付,下一次踩线的可能就是自己。把合规嵌进产品设计的源头,比事后整改便宜得多。
合规自查不是走流程
9月30日的截止日已经不远。银行合规部门需要在这几天内完成几件事:把第三方合作清单逐一过筛,把App弹窗和默认勾选设计全面排查,把代销协议中的费用条款对照新规调整。
如果拖到节后才动手,面对的就不只是整改通知。上海证监局的通知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节后检查一查一个准。
从消费者视角看,新规要解决的是真实存在的痛点。弹窗诱导、默认勾选、隐蔽取消,这些设计的受害者是普通用户。把营销的体面留给客户,把责任留给自己,本就是持牌机构应该做的事。
从行业视角看,这次新规是把银行拉回“持牌者负责”的原点。线上可以借流量,但责任不能借出去。谁先把自营渠道做成护城河,谁就在下一轮合规周期里少交学费,也少在公示栏里露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