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重庆三峡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募集股份不超过15亿股。
批复显示,重庆三峡银行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核,同时应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投资人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重庆三峡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变更事宜,完成变更后及时向该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


9月18日,重庆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重庆三峡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募集股份不超过15亿股。
批复显示,重庆三峡银行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核,同时应严格审查入股资金来源。投资人入股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重庆三峡银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变更事宜,完成变更后及时向该局提出变更注册资本申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