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新”在哪里?住建部权威解读

中国经济网
 来自北京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记者 张翀)在今日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雪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十五五”时期,将积极适应房地产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统筹防风险和促转型,统筹惠民生和稳增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张雪涛表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内涵可概括为“1234”。“1”是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一基点,实现更高水平的住有所居;“2”是完善保障和市场两个体系,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有效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供应格局;“3”是以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和现房销售制三项制度为重点,改革完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4”是推动“人房地钱”四要素联动,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促进要素合理配置。

张雪涛表示,三项基础性制度的核心都是以项目为对象,一体推进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制度的改革完善,促进房地产业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做实项目公司制,解决谁是项目独立的实施主体这个问题。一个房地产项目对应一家项目公司,严禁企业总部违规抽挪项目公司资金,让房地产项目运行更加规范、安全。

在房地产融资领域,推行主办银行制,解决谁来提供项目融资的问题。一个项目确定一家银行或者银团作为主办银行,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资金全部存入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提供项目融资服务,保障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项目公司与主办银行实行双向选择,构建主办银行与项目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在商品房销售领域,推行现房销售制,解决项目销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问题,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张雪涛指出,现房销售已是大势所趋。后续新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同时统筹用好土地、金融、税收等项目支持政策;保留预售方式的,将持续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着力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住房保障关乎群众民生福祉,将进一步完善以配租型保障房和配售型保障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租赁补贴和实物保障相结合,以需定建、以需定购。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及有条件县城建立完善住房保障轮候库,依据轮候需求科学谋划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工作,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发挥兜底保障作用;面向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城镇工薪群体,坚持宜配租则配租、宜配售则配售,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满足其基本住房需求。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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