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春兴: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阶段

金融界
 来自北京

*ST春兴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春兴因与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近日收到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需支付货款等共计3815.73万元并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逾期不履行将被依法强制执行。2025年度惠州春兴因该案件已计提预计负债3826.34万元,本案尚在执行阶段。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未能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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