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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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公司董事王春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4,027,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2%)的董事王春祥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春祥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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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份以及通过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王春祥先生承诺情况: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计划减持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与此前承诺事项相悖的情况,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王春祥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王春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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