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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脑乐静颗粒”、“脑乐静胶囊”、“感冒止咳胶囊”、“调经活血胶囊”等4个闲置或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的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转让给贵州信安堂集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堂集团”或“购买方”),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决议与购买方订立了转让协议。
近日,购买方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按照相关规定,批准“感冒止咳胶囊”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信安堂集团制药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产品管线,聚焦核心战略品种,盘活存量资产,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脑乐静颗粒”、“脑乐静胶囊”、“感冒止咳胶囊”、“调经活血胶囊”等4个闲置或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的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分别以300万元整(含税)、300万元整(含税)、300万元整(含税)、500万元整(含税)转让给信安堂集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生产技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6年1月,购买方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药品上市许可转让合同》(感冒止咳胶囊)向公司支付了第一期转让款60万元。
2026年9月14日,购买方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感冒止咳胶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 Z20050407)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由“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信安堂集团制药有限公司”,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
根据前期订立的合同条款,在公司配合购买方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相关资料手续并获批准后,购买方将向公司支付第二期合同转让款人民币150万元。本次交易进展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收益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