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众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因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瑞众保险清远中心支公司被罚款4万元,相关责任人史亚平被警告并被罚款4万元。

分支机构擅自迁址,看似仅是更换一处办公场地的程序性事项,实则关乎经营许可证管理的法定效力,也涉及监管管辖的对应关系。保险合同与监管公示信息中载明的营业场所,是消费者识别机构、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未经核准即变更,容易造成客户找不到经营网点、纠纷责任主体识别困难等问题。
本次处罚执行保险业双罚制,机构承担经营主体责任的同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史亚平同步受到警告加罚款处罚。分支机构迁址属于机构经营中的常规事项,流程并不复杂,该处罚也体现监管对机构准入类合规事项的刚性要求,分支机构重大经营事项变更,不能仅凭企业内部决策,必须履行外部监管审批程序。
本次处罚也提示行业,保险机构经营发展过程中,除销售、财务等业务端合规之外,分支机构设立、营业场所变更这类基础准入合规同样不容松懈。各机构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市场准入类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审批、报告相关义务,规避程序性疏漏带来的行政处罚风险。涉事机构需对照监管要求完成整改,补齐营业场所变更相关法定手续,完善内部管控流程,针对网点变动事项建立内部复核把关机制,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