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新条例来了,山东济青等地装修可提公积金20万

新黄河
 来自山东省

9月20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就在两天前的9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雪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新条例将重点抓好扩大制度覆盖面、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推动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四项工作,让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购房、修房和养房,服务缴存人住房全生命周期的消费。

条例施行的第一天,山东迅速跟进。济南、青岛同步落地新政——装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济南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定额核算,单套最高可提20万元;青岛共享数据验证通过的,可“零材料”办理,同样是每平方米1500元、最高20万元。过去主要用在购房还贷上的公积金,如今也能为装修、物业“买单”,这池“活水”正涌向更多住房消费场景。

此次新政的落子,紧承中央部署。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强调“有效扩大国内需求,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挖掘服务消费潜力”,明确“切实筑牢安全屏障”“稳定房地产市场”,并要求“及时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

住房公积金新条例,正是这项部署在住房领域的具体落子:一方面,扩容提取场景、降低使用门槛,把缴存人账户里“沉睡”的资金引向装修、物业等真实住房消费场景,为扩大内需添薪加火;另一方面,扩大制度覆盖面、推动全国互信互认,让更多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制度保障,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改善民生预期注入源头活水。

此次修订,是《条例》自1999年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三次、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系统性修订。最大的看点,是把提取情形从6种拓展到9种: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原有情形基础上,新增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

与此同时,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也能为自己攒下一份“住房储备”,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提取手续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审查时限进一步缩短,异地转移接续、异地贷款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装修、物业看似“小额”场景,汇聚起来就是可观的消费增量;制度的一小步,往往是民生的一大步。这件“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工具,分量不轻。

政策好不好,落地见真章。

济南的装修提取政策,设计得颇见心思:取得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且不超过3年的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初次装修;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以上的,可申请用于老房翻修。一边顾及新房入住“装一装”的刚需,一边惦记老房年久“翻一翻”的需求,既立足当下、又着眼长远,人性化十足。

更让缴存人省心的是,无需提供装修发票,按证载建筑面积定额核算,单套最高20万元——以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为例,可提取15万元;能通过大数据联网查询核验的材料,一律免予提交。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每名缴存人两次办理装修提取须间隔满10年,累计不超过两次。政策还设置了“风险阀”: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暂停10年以上住房的装修提取业务,低于85%并持续3个月后恢复办理,放得开、更管得住。青岛同日发布新政,装修提取最高20万元,并同步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新市民和35岁(含)以下青年人给予贷款支持;作为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青岛公积金提取情形已增至18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装修是居家过日子的高频需求,也是住房消费链条上的重要一环。从“6种”到“9种”,从“多材料”到“零材料”,变化的不只是政策文本,更是治理理念——让制度围着人转,而不是让人围着制度跑。以制度之力解民生之忧,以政策温度添幸福成色。随着新条例施行,期待更多城市像济南、青岛一样,拿出务实管用的落地细则,把政策红利不打折扣地送到缴存人手中,让更多家庭在“住有所居”之上,圆梦“住有宜居”的更高期待。

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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