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妹妹被撒沙,山东一13岁男孩心生怨恨 ,将5岁男童带至桥上推下水沟致其溺亡;被害人家属:案发后对方直接搬家,没有任何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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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妹妹被邻居5岁男童撒沙,13岁男孩心生怨恨,将男童带至桥上推下水沟致其溺亡。近日,被害男童的父亲王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希望该案法院能顶格处罚。

王先生告诉记者,被告人梁某就住他们家对门,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案发前也没发生过任何冲突和矛盾,“我家孩子和梁某因为年龄有差距,平时其实接触得比较少,但会和他妹妹在社区广场上玩。”

据山东平邑县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梁某因其妹妹玩耍时被对门邻居5岁的王某撒沙,对其心生怨恨。2024年4月26日17时许,梁某将王某带至凉亭附近,将其抱起,意图扔到凉亭下方的水沟,因王某挣扎未得逞。随后梁某将王某带至凉亭东侧漫水桥上,将其推入水中后逃离现场。后王某的尸体被路人发现并报警。经鉴定,王某符合溺水死亡。次日,梁某在其家中被抓获。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杀人致一名幼童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梁某犯罪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先生表示,孩子溺亡的地方距离他们家约有一公里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从未与我们沟通过,他们就直接搬家了,对门人去楼空。直到今年4月的庭前会议才见过一次面,也没有任何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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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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