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车撞伤环卫工人,资兴法院判决赔偿5000余元,判后答疑促被告主动履行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我诉讼请求中的护理费为什么没有支持?”

“我被撞后几个月都不能上班,怎么只赔偿这么点钱?”

近日,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东江法庭审结一起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撞倒环卫工人引发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该案宣判后,针对原被告方提出的问题,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消除双方疑惑,被告方主动履行全部给付义务,原告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该案取得良好效果。

吕某(未成年人)在校门口骑自行车与环卫工人曾某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曾某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未果后,将吕某及其父母诉至资兴法院,要求吕某及其父母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调解成功。后依法判决,判决吕某及其父母赔偿曾某各项损失5000余元。

判决后,原被告方对判决提出疑问,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疑虑,结合前期调解的基础,法官再次进行判后答疑。答疑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细致讲解裁判结果的形成逻辑,耐心回应被告提出的疑问,厘清双方争议焦点,释明权利义务,疏导当事人情绪。经过通俗易懂的法理阐释和情理劝导,双方当事人充分理解裁判依据,解开思想疙瘩,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被告方把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

来源:资兴市人民法院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