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大庆三所高校发布教师招聘公告
公告中明确了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时间等多项内容
具体事宜如下
东北石油大学
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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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等相关文件和上级单位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解决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二)》。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不超过40(含)周岁(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为45(含)周岁以下(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0年9月16日(含))。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本人信息(PC端报名可登录网址https://jinshuju.com/f/aVyokT),并将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各院部对应电子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注:报名系统内的附件请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非应届人员无需提供)。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外语等级证书及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CSSC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岗位代码+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1.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与东北石油大学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或人才交流中心咨询。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东北石油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459-6503262。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1)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审查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并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3)现场资格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3.博士岗位考核形式和内容
(1)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面试: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需组织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与答辩、实践操作、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评委中超过三分之二(含)的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考核与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重点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心理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对拟录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有关要求与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享受待遇
被录用在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按《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待遇。
被录用在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岗位的博士参照《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享受安家费待遇(不享受科研启动费),只能够评聘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且首聘期内不得调离该岗位;管理岗不发放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
学校全年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申报东北石油大学“归鸿学者”支持计划,成功入选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未最终入选的,可按照《东北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享受人才引进待遇。学校每年组织“归鸿学者”评审1-2次;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设立绿色通道,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评审时间。
十、几点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并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为了为优秀青年人才来黑龙江干事创业创造便利,学校为急需紧缺学科博士和A类及以上层次博士开通招聘绿色通道,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面试等环节考核。随时欢迎优秀青年博士研究生、各类高层次人才报名咨询。
(五)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应于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届毕业生应于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
(六)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解聘。
(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十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电话:0459-6504989
十二、监督方式
人事处监督电话:0459-6503262
纪委办公室电话:0459-6503266
本公告由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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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
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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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教师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符合学校发展建设需要。
3.应聘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签订聘用合同前,须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一般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6日(含)至2008年9月15日(含)出生),具有与岗位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大庆师范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dqsy.net/)“英才招聘”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12月31日。报名期间内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试。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dqsyzp@dqnu.edu.cn。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表》(附件4)(需相关部门盖章)。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8)报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佐证材料(需相关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应聘单位+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学历,例如:“机电工程学院+01+王**+博士研究生”。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资格复审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4)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五)考试
1.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科研成果介绍、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7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学校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考察未通过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大庆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大庆师范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照《大庆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庆师发〔2024〕45号)相关规定,与学校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5.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校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6.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7.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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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http://www.byau.edu.cn/)。
二、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43名,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需求计划表。
三、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三)应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四)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五)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40周岁(含)以下(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2008年9月15日(含)至199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
(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七)应聘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
(八)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毕业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九)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7年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00至2026年10月26日16:00。
应聘人员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相应单位邮箱或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学历+本人毕业学校+本人所学专业(代码),例如:“农学院+1+李某某+博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代码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4日(含)。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到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加分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学校将于2026年9月15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电子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硕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 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填写的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1.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
2.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需相关部门盖章)。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验证报告;2027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6)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博士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试方式;硕士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专业问答、专题学术报告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博士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硕士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拟聘用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无工作经历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五、人才引进待遇
对来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5至10年协议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引进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待遇》。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六、纪律要求
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徇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2027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往年毕业生应公示期满三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
电子邮箱:ndrsk@163.com
网 址:http://www.byau.edu.cn/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 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委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表.doc
附件3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附件4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