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申请人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现将吉安市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予以公告。
一、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吉安市教育体育局认定。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渠道见附件1。
二、认定对象
1.吉安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吉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吉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吉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下半年网报时间为:9月14日8:00至11月29日17:00,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访问“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该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流程见公告附件2。
2.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或行政审批部门)。
(二)体检和提交照片: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确认点所在县(市、区)体检,时间为9月14日至11月30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公告为准。申请人自行到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见附件4。自今年起,体检结果统一通过“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专项模块在线核查,不再核验线下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时应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学科)。
(三)材料审核。审核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须现场确认,请在材料审核开展前将规定材料上传报名网站,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关材料。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以各县(市、区)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由邮政快递免费寄发,请申请人扫描附件3二维码,正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一并邮寄,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1.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相应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或拨打网站咨询电话。
2.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6-822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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