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摇号!鄂尔多斯452套公租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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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鄂尔多斯市市本级

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026年第三批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2012〕第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公租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建保函〔2020〕240号)、《鄂尔多斯市市本级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鄂住建发〔2020〕153号)规定,为切实保障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做好2026年鄂尔多斯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第三批分配工作,结合市本级公租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房源

本期共分配高新片区公租房房源452套。其中单间户型96套(4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厅户型283套(50平方米左右)、两室一厅户型73套(60平方米以上)。

二、分配对象

2026年8月31日以前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轮候库的3542户轮候家庭。

三、分配原则

(一)对申请高新片区本市户籍优抚对象51户进行摇号配租,申请高新片区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26户、城镇残疾人家庭25户,分配空置房源10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室一厅户型申请13户,按比例分配3套;二室一厅户型申请37户,按比例分配7套)。

本市户籍低保户3户应保尽保点对点单独摇号(一室一厅2套、两室一厅1套)。

(二)对申请高新片区非本市户籍优抚对象49户进行摇号配租,申请高新片区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24户、城镇残疾人家庭18户,低保7户,分配空置房源7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本市及非本市优抚单间户型申请共14户,按比例分配2套;一室一厅户型申请9户,按比例分配1套;二室一厅户型26人申请,按比例分配4套)。

最后,对申请高新片区普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3431户进行摇号配租,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32套房源面向普通低收入家庭配租(单间户型94套、一室一厅户型277套、二室一厅户型61套)。

四、配租程序

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申请人选择的申请地点、相对应的户型面积通过电子摇号系统进行摇号配租。配租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通过“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向申请人发放入住手续办理流程单;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同户型的下一轮摇号配租。

五、分配时间和地点

(一)分配时间:9月24日

(二)分配地点: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会议室(摇号大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是鄂尔多斯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中心须高度重视,提升站位,积极做好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和答疑释义工作。

(二)严格分配程序。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中心须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安排,严格规范各项规定程序。

(三)依法租赁管理。配租后,依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承租人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公共租赁住房,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暖费等任何一项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等行为对租户进行清退处理,不履行协议的,并将申请人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记入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档案。

七、其他规定

(一)摇号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二)咨询和监督电话:0477-8324038。

来源:鄂尔多斯保障性住房建设服务中心

编辑:郭娜

校对:杨凯博

审核:武文玲

终审:王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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