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1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监管下,88000立方米超大型液化气运输船(VLGC)“长平源”轮在大连大窑湾综合保税区顺利办结保税租赁通关手续,随后船舶在启东中远海运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船厂码头完成异地交付并投入运营。这标志着东北首个船舶保税租赁项目在大连自贸片区成功落地。
据了解,VLGC船的行业地位等同于油轮中的30万吨VLCC,属于当前全球航运市场规模大、综合性能优异的主流船型。“长平源”轮由大连大窑湾综保区内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购入,随后以保税租赁方式在异地交付给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承租人按月支付租金并同步分期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降低企业资金占用。
为推动船舶保税租赁项目顺利落地,大连自贸片区协同大连海关、自贸片区税务局等部门指导企业规范注册SPV公司、设立保税账册备案、提交核注清单申报和出口退税申报,利用异地委托监管政策模式解决大型船舶无法入区的监管难点,通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通关手续“当天申请、当天办结”。
大连中远海运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周寰:
“依托保税租赁的政策,可以快速回流货款,实现出口退税,大幅降低了我们的资金流压力。今后,我们还计划利用该模式开展更多的船舶租赁业务。”
今年4月《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印发以来,大连自贸片区积极促进“保税+”多元创新,推动保税维修、检测、租赁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发展。本次船舶保税租赁项目的落地,是大连自贸片区落实扩能提质24项措施的具体实践。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与大连海关、市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同向发力,推动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释放综保区政策叠加优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图 片:朴峰
编 辑:李奇儒
美 编:王春馨
责 编:宋子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