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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内蒙古自治区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
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公告
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为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现将我区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新版适飞空域于9月20日零时启用。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微、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图(shx、dbf、prj、shp、fix格式).zip.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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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内蒙古交通运输厅
编辑 / 周少霞
校对 / 张佳佳
编审 / 王文静
终审 / 乌云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