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曝光一批旅游市场价格、消费等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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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为规范中秋、国庆节假日市场价格秩序,压实经营主体价格诚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全州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旅游重点区域、重点消费场所,持续加大酒店、民宿、景区等经营主体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稻城县某精品民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近日,稻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双节”节前价格监督检查,发现辖区某精品民宿未在大厅等显著位置公示客房价目表。该民宿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该局责令该民宿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酒店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

海螺沟某酒店价格欺诈案

近期,甘孜州市场监管局直属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质疑某酒店在抖音商城上架的套餐划线价格属于虚构价格,涉嫌价格欺诈”。针对上述行为该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在抖音平台销售住宿套餐划线价的真实有效记录。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相关规定,属于利用虚假、无依据的比较价格进行宣传,诱骗消费者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该局已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案例三

道孚县某景区分公司使用不公平格式条款案

近日,甘孜州市场监管局网络监测发现道孚县某公司运营的景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推文内容中载明:“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某景区所有”,按照程序规定,将该线索交办道孚县市场监管局。经查实,当事人在网络宣传中设置“经营者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格式条款,变相免除、减轻经营者自身责任,排除、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当事人行为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案例四

康定市某酒店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案

近日,某游客通过线上平台A下单了康定市某酒店的某房型,但实际入住时,该店提供的实际房型环境与平台宣传照片不符。因符合在平台宣传的房型已住满,酒店无法提供后游客于当日退单,并对该酒店进行了举报。经康定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游客反映情况属实。该酒店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违法行为。该局责令该酒店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规对该酒店进行立案调查。

甘孜州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恪守价格诚信,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依法收费。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紧盯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价格欺诈、价外加价、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到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不公平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刘睿娟

校对/ 马俪伲

责编/ 黄星洁

审核/ 李娅妮

监制/ 谭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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