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满,家国同庆。
在这双节同辉的美好时刻,市人社局为您送上一份实实在在的“就业礼包”。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求职的迷茫,或处于无业的过渡期,请不要焦虑。
今天,特意梳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可享受的社保补贴政策。
这是一份来自“娘家人”的底气,请收好!
一
什么是“就业困难人员”?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类的广东省户籍人员,即可申请认定:


二
认定后,能享受哪些“真金白银”的补贴?
认定通过后,无论是个人灵活就业,还是被企业招用,都有相应的社保补贴支持。
1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给个人)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如家政、零工),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和医保的,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江门市标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2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补给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按单位为该员工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纳部分)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退休不足5年可延至退休)。
小贴士:对于企业而言,招用一名就业困难人员,每年最高可节省上万元的用工成本,既是善举,也是红利。

三
如何申请认定?
第一步: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认定前,请先确保已办理失业登记。如果尚未办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受理认定时可一并为您办理。
第二步:提交认定申请
恩平市户籍: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省内其他地区户籍:常住地在恩平市的(有恩平市居住证),可到常住地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第三步:等待审核
提交材料后,经初审、公示、审核环节,一般在21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
这是一份长期的承诺
认定成功后,人社部门还将提供“131”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见习机会),帮助您尽快重返职场。
月满中秋,情暖人间。
就业路上,一个都不能少。
如果您符合条件,请尽快申请;
如果您身边有这样的亲友,请把这份指南转发给他们。
愿这轮明月,照亮您的前程;
愿这份政策,温暖您的心田。
政策咨询:恩平市就业服务中心 0750-7725417
来源:恩平市人社局、恩平市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梁艺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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