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教师职称评审启动,申报条件与时间节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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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截图)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0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6〕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二)全市中职学校教师。

(三)全市幼儿园教师。

(四)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核定申报岗位数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不予受理。

各县(区)所属学校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省属中专、市直其他部门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申报,须向市教育局出具委托评审函一份和有关部门审批的《评审计划审批表》。其中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符合晋升一级教师、累计30年符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评聘,但仍须提交人社部门特别备注的《评审计划审批表》。

各学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岗位情况,制定学校(单位)内部竞岗方案,并经学校(单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竞争空岗指标,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评审。对民办学校教师、县(区)聘教师和其他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的程序进行推荐,要采用民主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工作表现、师德素养、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等级方可申报。

县(区)所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由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经市人社部门审批后下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按规定要求申报,填报《蚌埠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及申报人员评审计划审批表》,于9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审核后下达。

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符合申报条件,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人才交流中心盖章后,按属地和管理权限上报。

县(区)聘教师申报职称须经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县(区)教育、人社等部门提供设岗方案、开具委托评审函,由县(区)教育部门统一上报。

(二)任职年限的计算

职称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2026年申报职称评审的时间计算节点为2026年12月31日(如: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聘任的,任职年限满5年;2022年1月1日及以后聘任的,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

(三)考评课具体要求

考评课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一级教师(讲师)考评课均采取现场公布课题、封闭备课、现场上课的形式开展。

三、评审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评审标准按照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文件执行。

中职学校教师评审标准依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执行。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申报人员对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准备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单位)提出申报。

2.各学校(单位)依据内部竞岗方案成立由学校(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推荐评审委员会,从师德素养、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教研与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方面,对参加竞岗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评价,按核准指标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严禁推荐上报。考核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二)网上注册、材料准备。10月16日前,申报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学校(单位)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及时在网报系统中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今年,我市继续落实省人社厅职称评审“盲评”改革,即评委盲抽、材料盲审、过程盲评,实行线上评审。申报人员及其业绩材料关键信息打码屏蔽(姓名、单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不得出现本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个人身份相关信息在评审开始后将处于屏蔽状态,所有评委及工作人员均无法识别申报人员身份,请申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最新修订的《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职称材料明细表》等(附件3,共计8个表格,申报人员根据本人身份对照使用)提交线上、线下材料,保证申报材料完整。

(三)材料初审及报送

1.初级职称认定、评审

市教育局局属单位教师初级职称认定,申报人登录“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直接认定”模块,从“2026年-蚌埠市直直接认定计划”入口申报,全部线上完成(不再报送线下材料)。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0月20日24:00,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请务必按时申报,系统关闭后无法申报。各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认定和评审工作,由各县(区)负责组织。

2.申报中职讲师、中小学一级教师材料报送时间

个人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10月25日24:00。各县(区)、单位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网上审核,将《 年蚌埠市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评审计划审批表》、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线下材料(见附件3),于11月11日-12日报送:11月11日上午局属、市属、省属学校、龙子湖区、蚌山区;下午禹会区、淮上区、经开区、高新区;11月12日上午怀远县,下午五河县、固镇县。

市区学校考评课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县学校考评课由各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评课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教育局将现场督导检查。所有中级职称考评课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

3.申报中职高级讲师、中小学高级教师材料报送时间

个人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1月15日24:00。各县区、单位于11月20日前完成申报中职、中小学高级职称网上审核工作,将《 年蚌埠市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单位汇总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评审计划审批表》、委托评审函及申报人员线下材料(见附件3)报送时间为12月初,高级考评课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中职正高级讲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以省教育厅、人社厅通知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学校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职评相关文件,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文件精神,熟悉网上申报、审批流程。各学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区、学校人事干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设置咨询专线(附后),对本县区、学校申报人员做好政策解答和网上申报指导;申报人员向所在学校、县区教育部门咨询,县区教育部门对于本县区共性的或者不能解答的问题结合本县区情况向市教育局人事科统一咨询。市教育局对拿不准的问题经与市人社局沟通后再予以答复。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岗位、竞岗结果、申报材料的公示。在上报前,应将本单位今年拟评聘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职数,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和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初评委员会要对每一份申报材料负责,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经核实有问题或原始材料不真实的不得推荐上报。

(三)严禁弄虚作假,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申报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上传网报系统,对真实性终身负责。承诺不实的,按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证件原件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对把关不严、协助作假作证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该单位推荐权。评审会对职称申报数据与学历、论文及行动研究报告等材料查重(含AI撰写检测)、期刊合规查验、持有职称证书等材料进行核验。

(四)各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要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掌握条件、完善公示制度,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市局属学校和各县(区)设置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来电、来信和来访。高级评委会和中级评委会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其它未尽事宜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及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有关文件执行。

各县(区)咨询电话:

怀远县教育局人事科: 0552-8011632

五河县教育局人事科: 0552-2350059

固镇县教育局人事科: 0552-6015719

龙子湖区教育局人事科: 0552-3040268

蚌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0552- 2043608

禹会区教育局人事科: 0552-4034142

淮上区教育局人事科: 0552-2567851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教体科: 0552- 3183585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0552-4099875

附件1:2026年蚌埠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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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所需相关材料:

(1)《单位公示证明》

(2)《 年蚌埠市申报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评审 级教师职务资格材料鉴定表》

(4)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 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

(5)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 评审档案袋参考样式及填写要求

附件2:打包下载.zip

附件3:《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 级职称材料明细表》等(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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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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