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双鸭山市选出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祝天姝因工作岗位变动,本人申请辞去代表职务,所在的选举单位决定接受其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祝天姝代表资格终止。

祝天姝,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专业,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中学一级教师。
曾任伊春市双丰林业局党委书记;伊春市带岭区(局)党委书记;大箐山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鹤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等职务。
2022年1月,任双鸭山市监委主任,后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2026年8月11日,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祝天姝辞去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内容来源:黑龙江人大、中国经济网、双鸭山发布
责任编辑: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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