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党区人民法院悬赏寻找被执行人,提供线索奖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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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促使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实现,切实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上党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晋阳,男,汉族,1997年9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042119970925xxxx,现住长治市上党区博裕佳苑。

执行依据:(2025)晋0404民初26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6000元,执行费:740元。

悬赏金额及条件:凡向上党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元。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依据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元,悬赏金由申请人承担。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且举报信息详实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不予发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18303457131

联系人:魏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上党区人民法院

整理:贾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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