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发布“双节”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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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市消防救援局发布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

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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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国庆、中秋“双节”期间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做好节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局现就“双节”期间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节前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节日期间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值班值守,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劳动密集型企业须加强明火、易产生电火花部位巡护,及时清理可燃杂物,易燃品规范存放。车间、库房严禁火种、吸烟及违规动火,仓储货物不得超量超高堆放,保持通风,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确需动火须审批,清可燃物、配器材、专人监护,作业后确认火源熄灭。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保持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4.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场所应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营业期间应加强防火巡查和用火用电管理,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制度,营业结束时关闭电源、气源。

5.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确保不在楼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充电。

6.居家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安全,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厨房用火不要离人,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外出时不要忘记关闭火源、电源、气源。

7.节假日外出旅游时,居民要及时清理阳台、走道、疏散通道的杂物,并关闭电源、燃气阀门;电动自行车不得在门厅、楼道、电梯间及住宅内停放及充电,私家车辆不可占用消防车通道。

8.乘坐汽车、火车出行要注意消防安全,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在车厢内吸烟,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9.自驾游出行前,要提前保养和维修车辆,检查蓄电池接线柱、油路及电气线路,避免出现短路等状况。不可在仪表盘上放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

10.外出购物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钱财,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

11.在景点、森林公园等地点游玩时要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能随意丢烟头,不在山林中使用明火野炊,不在景区乱停放车辆以免堵塞消防车通道。

1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投诉。

张家港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9月23日

融媒编辑:张婧雯

校对:张云

责任编审:侯沁莹 胡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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