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河1号旅游公路临县段
限行及安全通行公告
为保障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临县段公路设施和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正常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情形外,三轴以上(含三轴)重型货车禁止通行。铁轮车、履带车以及其他可能损坏公路路面的机具禁止通行。
二、确需通行车辆:鲜活农副产品、快递等民生车辆,经申请确认后可通行;沿线加油站运油车辆备案识别后通行;重点工程和沿路村民车辆,需向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报备,按时段通行。
三、损坏责任:违规损坏公路或者智能限高架的,应当按损坏程度承担修复、补偿责任;构成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通行安全提示:因部分货车行驶速度过快,智能限高架碰撞事件频发。为保障设施长效运行,已在黄河一号旅游公路临县段全线8处智能限高架前后各设置4条减速带和激光警示灯。请过往司乘人员和沿线群众注意观察警示标志,提前减速,慢速通过,确保安全。
请广大司乘人员、沿线群众相互转告,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临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11日
来源:湫河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