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即将进入
森林特别防护期
广东是森林防灭火重点省份之一
实行全年防火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当前秋冬季节天气干燥
违规焚烧杂草、蔗叶、垦荒烧地等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9月23日,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
公布4起典型案例
多人被罚款
野外违规吸烟案
2025年11月24日,龙塘镇泰基趣园食品场背后山发生一起因吸烟引发的森林火灾。经鉴定,现场过火面积10.8亩、受害面积4.3亩,受害树种为桉树、数量约190株,轻度烧伤。经调查,系该厂工人张某某吸烟引发。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野外违规炼山案
2025年10月30日,源潭镇迎咀村委会双面村发生一起因违规炼山引发的森林火情。经鉴定,现场过火面积2.07亩,无林木受害。经调查,系潘某在森林防火区内违规炼山引发。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依法对潘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野外违规烧垃圾案
2025年11月30日,龙塘镇中心小学背后林地发生一起因烧垃圾引发的森林火情。经鉴定,现场过火面积2.25亩,受害林木为桉树、轻度烧伤。经调查,系黄某某烧垃圾引发。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依法对黄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野外违规烧杂案
2025年11月25日,源潭镇台前村“下角隆”发生一起因烧杂堆肥引发的森林火情。经鉴定,现场过火面积29.2亩。经调查,系叶某在自家菜园烧杂堆肥引发。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依法对叶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条文
《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守护绿色家园
森林防火 牢记“十不准”













来源:清城发布 广东应急 应急管理部
编辑:郭晓琼
校对:彭博
编审:沈艳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