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收费安装非必要压力表,龙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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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平台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龙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因捆绑收费,被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26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在非居民管道工程中,以捆绑收费的形式,向用户收取安装非必要的“压力表”项目费用。在费用收取过程中,企业未就加装及收费事项征询用户意见,属于将企业自身安全监测设施成本转嫁给用户承担。

处罚依据显示,该公司收取“压力表”项目不合理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构成涉嫌不正当价格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安装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属于应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即投入使用压力表,构成涉嫌使用压力表未依法申请强制检定的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龙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龙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2562.1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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