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东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林区禁火令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湘东区将于2026年10月1日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特发布本通告。
一、禁火时间:本区森林防火重点期为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全区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二、禁火区域:全区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区域。
三、禁止行为: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六)禁止其他非法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严格执法:凡违反本禁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湘东区林业局0799—7102573;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0799—3232086;湘东区应急管理局0799—3435119。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