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征集黑作坊黑冷库线索,举报最高奖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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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肉制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隐蔽性强的“黑作坊”“黑冷库”违法加工、储存、销售行为,彻底整治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隐蔽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全区“黑作坊”“黑冷库”非法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行政区域内,凡发现下列肉制品非法生产、加工、储存违法行为,均可举报:

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办理小作坊登记备案手续,利用城郊民房、闲置院落、出租房屋、废弃厂房等隐蔽场所,私设加工黑窝点,贮存、清洗、加工肉制品的行为;

2.肉制品加工过程中,非法使用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火碱)、双氧水、工业松香、甲醛等非食用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浸泡、脱毛、漂白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3.使用病死畜禽肉、死因不明肉品、废弃边角料、来源不明肉品、走私冻肉等非法加工肉制品的“黑作坊”;

4.生产环境脏乱差,无防鼠、防蝇、防尘等“三防”设施,无消毒消杀设备,污水污物乱排乱放,夜间偷产、隐蔽生产、逃避日常监管的“黑加工窝点”;

5.无证无照私设隐蔽冷库、私人仓储,非法储存、中转、藏匿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过期变质、走私冻肉等肉制品的“黑冷库”;

6.“黑冷库”经营者对过期、变质冻肉进行解冻后再次冷冻、篡改生产日期、更换外包装翻新后再次销售的违法行为;

7.加工、储存过程中非法掺假掺杂、以次充好,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合格肉制品的行为;

8.为“黑作坊”“黑窝点”“黑冷库”提供出租场地、仓储中转、运输配送等便利条件,协助违法经营的行为;

9.其他非法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肉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3474731033;12315、12345;

2.线上举报: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12315”小程序,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在线提交线索;

3.信函、现场举报:邮寄或现场递交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南街94号),请在信封上注明“黑作坊”“黑冷库”违法线索举报。

三、奖励标准

举报的违法行为经依法查处并结案后,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具体金额结合案件罚没金额、举报贡献度等情况综合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①不属于本地区、本部门管辖的;②举报前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部门掌握的;③举报人属于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④同一线索已经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⑤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情形。

四、举报人权利与义务

1.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予以保密,严禁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线索,客观反映违法事实,不得伪造材料、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虚构线索骗取举报奖励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回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举报时需提供翔实线索,如违法窝点、冷库的详细地址(精确到院落、房屋位置)、大致生产经营时间、主要违法事实等,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车辆信息等佐证材料。

2.实名举报:请提供本人真实身份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电话,便于案件核查反馈和奖励兑现;

3.匿名举报:请预留专属识别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无有效联系方式的,将无法兑付举报奖励。

六、施行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有效期为三个月。

特此通告。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编辑:王晓宾

复审:郑轩

终审:宁娜 云治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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