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广告才能进家门?是谁给业主乱设“门槛”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以前回家,掏钥匙、开门、进屋,一气呵成。现在站在自家门口,人却进不去,得先过广告这一关。”这话听着荒唐,却是北京朝阳区团结湖街道某小区住户的真实遭遇。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年来,“进家门先看广告”等现象屡遭诟病,背后暴露出的,是App“乱跳转”问题。

比如,打开门禁App,先弹出一段购物广告,手一抖就跳转到第三方页面,等切回来重新操作,十几秒已经过去了。更让人窝火的是,想免掉这份糟心,还得花钱开通会员——每月1元,一年8.8元。回自己的家,居然要么忍广告,要么交钱“拆门槛”。

这不是个别现象。深圳侨香村、龙威花园等小区的居民也在集体吐槽,门禁App充斥弹窗广告,有人凌晨回家遇到App出问题,只能在门口干等保安来开门。从北京到深圳,从“达管家”到“亲邻开门”,智能门禁正在把业主回家的路变成广告的“收费站”。

问题出在哪?表面看,是App运营方吃相难看;往深了想,是物业和运营方之间那笔说不清、道不明的账。有业内人士透露,这类门禁App的广告植入,多为物业与运营方的“合作模式”——物业免费或低价使用系统,运营方靠广告赚钱。可广告收益到底怎么分?算不算小区公共收益?业主从没被告知过。物业选了哪套系统、为什么选、跟谁签的合同,业主全程蒙在鼓里,最后却被要求在自家门口看广告。这笔账,怎么算都说不过去。

更值得追问的是,这种“不交钱就看广告”的设计,合法吗?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写得清清楚楚:弹窗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设置障碍。“跳过”按钮藏在花哨的广告页面里,灵敏度调得极高,手稍微晃一下就跳转——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故意为之。每一次误触跳转,都在给运营方贡献“真金白银”,用户稍不留神,就成了流量收割的对象。

对业主来说,说“不”的底气从哪来?

第一种底气是知情权。物业引入哪套门禁系统、合作条款是什么、有没有广告收益,业主有权过问。如果物业服务合同里没有明确授权物业引入广告,业主委员会完全可以要求物业公开招标、重新谈判。第二种底气是选择权。小区既然提供了“刷脸”和App两种方式,就不该让任何一种方式变成“广告入口”。刷脸不灵敏、晚上认不出,App又非得看广告,这叫选择吗?这叫两头堵。中消协早已明确表态,小区物业不能强制业主进行人脸识别,应当提供其他合理的替代方式。

第三种底气是举报权。法律不是摆设。《广告法》规定,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可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遭遇开屏广告骚扰的住户,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5。别觉得“就我一个人投诉能有什么用”——深圳多个小区居民集体投诉后,相关部门已经介入约谈、要求整改。个体的声音或许微弱,但汇在一起,就能形成压力。

回家开门,本该是生活里最简单的一件事。科技让门禁变“聪明”,前提是让生活更便利,而不是让回家的路更堵心。当一把钥匙变成一段广告,当一扇门变成一道“流量关卡”,该反思的不只是哪一款App做得过分,更是整条利益链上的每一环——物业有没有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心上?运营方有没有把法规当回事?监管部门有没有让违规者真正付出代价?说到底,门禁不该成为谁的摇钱树。

作者 刘纯银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何丹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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