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资助要守好“节俭”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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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学费减免工作通知,明确将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列为取消学费减免资格的情形,该条款引发社会广泛热议(中国青年网)。不少网友对此产生分歧,有人认为这是对个人生活自由的过度干预,也有人点赞学校守住资助公平的做法。事实上,这并非川大全新出台的规定,早在 2016 年相关制度就已确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也有类似制度设及(光明网)。看待这一政策,不能简单停留在 “该不该管抽烟” 的表层争论,更要读懂高校资助政策背后的公平逻辑与育人初心。

理清资助定位,读懂政策背后的公平逻辑。学费减免属于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兜底帮扶,是雪中送炭,而非普惠福利。能够申请学费减免的,多是孤儿、烈士子女、家中有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体,资助资金来自学校事业收入,每一笔都来之不易,初衷是帮助学生解决求学的燃眉之急,保障完成学业的基本刚需。政策明确要求申请者做到 “生活节俭”,这是申请的前置条件。香烟属于非生活必需的消费,若是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学生,把本就有限的资金用于吸烟这类嗜好,就与 “生活节俭” 的申请前提相矛盾。资助资源总量有限,只有把帮扶给到真正需要的人,才是对全体困难学生最大的公平,避免公共帮扶资源为不良嗜好买单。

把握制度边界,区分 “约束资格” 与 “惩戒行为”。有舆论提出疑问,吸烟并非违法行为,大学生已是成年人,个人吸烟习惯为何要和资助资格挂钩?需要分清,该规定约束的不是 “吸烟” 这一个行为本身,而是享受困难资助的前提条件。学费减免不是人人可以申领的权利,它附带相应的道德与生活要求。学校并不是禁止所有学生吸烟,也不会对普通学生因为吸烟进行处罚,只是将其作为困难资助的资格门槛。政策也并非一刀切,文件同时列明酗酒、沉迷网络等多项消费型不良嗜好,指向的是持续性的非必要消费行为,并非针对偶尔的行为。当然,在实际执行中,学校应当细化认定标准,区分偶尔行为与长期嗜好,完善民主评议、公示等流程,避免主观随意评判,防止简单化、标签化。

立足资助育人,帮扶更要兼顾引导与温度。高校资助不只是简单的资金输血,更肩负资助育人的重要使命。困难学生接受社会和学校的善意帮扶,理应树立勤俭自律的生活观念,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但约束资格不等于放弃教育引导。对于有吸烟等不良嗜好的困难学生,学校不能只做简单取消资格的处理,更应当配套健康宣教、心理疏导、戒烟帮扶等举措,帮助学生改正陋习。同时也要拓宽帮扶渠道,对于确因家庭变故陷入困境的学生,不能因为生活习惯问题就全盘否定,要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既守住资助的公平底线,也守护学生的成长。

助学政策,贵在精准,重在育人。学费减免的制度设计,本质是划出一条底线:困难资助的钱,应当用在读书求学的刀刃上。高校完善资助规则,既要守住公平,也要讲究温度,在细化执行标准、规范认定流程的基础上,做到刚性制度与人文关怀相辅相成。唯有如此,才能让帮扶资源真正惠及寒门学子,让资助政策既守住公平,也温暖人心。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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