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收费标准公布!淄博这里10月1日开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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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高青旭阳热力有限公司发布

关于收取2026-2027年度采暖期供暖费的通知

2026-2027年度采暖期即将来临,为确保今冬供暖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广大用户温暖过冬,自2026年10月1日起收取本采暖期供暖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收费时间

供暖收费期为2026年10月1日—10月31日。

收费时间:8:00-17:00(现金收费截至16:00),周六、周日正常收费。逾期缴费的用户开阀时间将在缴费后2个工作日内另行约定。

收费标准

执行高政办字〔2024〕21号、高政办字〔2021〕48号文件:

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按照套内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收取;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村)委会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按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

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执行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

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

缴费方式

1、现场缴费

供热收费大厅(高青县齐东路17号)进行缴费。支持现金、刷银联卡、微信支付。

山东农商行各营业网点缴纳。

2、线上支付

关注“高青旭阳热力有限公司”企业服务号,点击→业务办理→“业务管理”→缴纳供暖费→按照提示完成供暖费缴纳。

设银行、山东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缴纳。

3、串联楼用户

串联楼用户按原缴费方式缴纳。

友情提示:为便捷广大居民用户缴费,我们积极倡导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通过“高青旭阳热力有限公司”企业服务号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

居民用暖报停

1.凡在上一供暖季未参与集中供暖且今年仍不选择供暖的供暖用户,无需办理报停手续。

2.上一供暖季正常供暖且今年有停供需求的供暖用户,需在2026年10月31日前到客服中心(高青县齐东路17号收费大厅北侧)办理报停业务,也可拨打0533-6951111服务热线咨询。用户报停时需要提供准确报停地址、报停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3.用户在报停期间请勿私自改动室内设施。办理完报停手续后不得私自开通供暖设施,一经检查发现问题的,属于“非正常”用暖行为,须补交供暖费及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

1.沿街商铺、商业经营、平房、有阁楼、一层带小院的用户请通过拨打供暖客服中心热线电话0533-6951111提前预约,由供暖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用热安全及用热情况核查后,再进行缴费。

2.原有换热器已拆除的,缴费前拨打0533-6951111预约核查;若在供暖开始后再拆除,已缴纳的换热器费用不予退还。

3.已缴费用户如遇特殊情况办理退费,须在2026年11月5日前申请办理。

4.如需开具发票,请持缴费凭证到齐东路17号供热收费大厅办理。

5.旭阳热力未委托本通知所述缴费方式以外的任何公司、个人及平台收取供暖费,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高青旭阳热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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