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宁融媒记者 刘瑜)9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6年度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人员可按规定申报,享受相应补贴。
此次补贴申领对象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公示通过、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涵盖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残疾人、大龄失业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失业登记人员)、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人员和脱贫人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登记脱贫人员);另一类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在补贴核算标准上,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2/3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保留两位小数。其中,缴费基数高于社保缴费基数100%的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补缴的社保费,不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享受时限根据人员类别分别确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补贴可享受至退休;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累计最长享受3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累计最长享受2年。
申报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办理。线上申报需先完成“青海人社通”App实名认证,在首页【我要办】板块进入就业创业类目,选择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按页面提示填报信息提交。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审核,5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并注明原因;两次线上提交仍不满足受理条件的,需前往属地社区窗口线下办理。线下申报可前往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认定的社区现场提交材料,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已激活金融账户的青海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受系统数据同步滞后影响,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凭证提供复印件即可,不用提交纸质原件。
按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补贴:被单位招录并签订劳动合同;注册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已经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入学、应征入伍、移居境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次补贴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度延长受理期限,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