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济南市济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红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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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红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红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违规获取购房资格并转卖获利;目无法纪,将权力异化为谋私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手续审批、施工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红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红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济阳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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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丨赵彤 校对丨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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