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凉山州纪委机关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监察委员会 凉山州公安局
关于五起诬告陷害行为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纪法底线、匡正信访风气,切实维护良好信访举报秩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现将五起诬告陷害行为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甘洛县某村党员沙马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2025年11月,沙马某某在参与村党总支书记选举过程中,因违规违纪被撤销候选人资格。沙马某某对此怀恨在心,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新任候选人吉俄某某违规违纪问题。经查,沙马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系其为泄私愤、捏造事实诬告。2026年4月,甘洛县公安局依法对沙马某某作出治安拘留行政处罚。沙马某某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甘洛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西昌市某社区居民李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2026年8月,李某将未经核实的信息,整理、编写成举报信,并指使他人向多部门投递,举报原工作单位多名领导违规违纪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6年9月,西昌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作出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三、会东县某村村民简某某、刘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简某某、刘某某因对某公司占用土地、山林的补偿标准不满意,自2017年11月起,多次向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乡干部文某某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存在贪污等问题。相关部门按规定多次核查、复核并向其反馈办理结果后,简某某、刘某某仍向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反复举报。经查,简某某、刘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系二人为达到个人不合理诉求,捏造事实诬告。2026年7月,会东县公安局依法对简某某、刘某某作出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四、雷波县某村村民日吉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自2025年12月起,日吉某某多次向州县相关部门反映镇干部张某私吞克扣其低保金、临时救助金等问题。经查,日吉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系其道听途说、主观臆断、捏造事实诬告。相关部门多次向其反馈核实情况后,日吉某某仍继续反复举报,并采取非法手段纠缠、辱骂、恐吓张某。2026年5月,雷波县公安局依法对日吉某某作出治安拘留并处罚款行政处罚。
五、盐源县某村村民产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自2025年1月起,产某某因对相关部门处理其信访反映问题结果不满,多次通过省州县举报平台反映该部门工作人员收受他人好处、包庇他人等问题。经查,产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系其为达到个人不合理诉求,捏造事实诬告。2026年4月,盐源县公安局依法对产某某作出治安拘留行政处罚。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州县乡换届之年,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反映问题,防止以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将通力协作,坚决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依法依规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守纪律规矩,坚持公道正派、实干笃行,持续涵养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换届环境,奋力谱写全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清廉凉山
编辑:杨玲
责编:罗晓莉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