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立法推动城市更新 拟明确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突出历史文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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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第1眼TV-华龙网讯(首席记者 陈雨)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9月23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重庆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重庆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首批城市更新示范城市,重庆在城市更新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套适配山地城市的更新路径,如“单点改造到连片改造,提升区域联动改造”“探索微更新一体化运营方式推进老旧街区改造”“推进‘AI+城市规建运治一体化’综合场景实战运用”等,其中多项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将这些“重庆经验”固化下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条例草案》共7章48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无违反公平竞争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建立城市更新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明确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主要部门职责;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坚持体检先行、规划引领。推动体检先行,建立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加强规划衔接,明确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强化片区策划,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更新项目库,实行常态申报和动态调整。

明确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程序。提出更新具体要求,明确实施主体确认方式;规定实施方案编制,明确标准调整要求;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明确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定;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突出历史文化保护。

强化城市更新保障措施。优化土地供给,明确土地过渡期利用政策;鼓励既有建筑和存量用地用途转换,明确立体分层确权;优化容积率核定,鼓励国有资产盘活;建立资金筹措机制,强化财税金融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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